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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1-25 21:01

〔記者蔡淑媛/台中報導〕韓國解酒糖、日本記憶口香糖在網路搶購博客來網路書店 ,這類食品已經涉嫌廣告誇大不實!

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調查去年台中市網路違規食品廣告,今天(25日)公布結果,共有511件違規,其中又以宣稱美白豐胸、減肥等最多,占4成6,其次為排毒、解酒等占3成,已裁處189百件,共開罰756萬。食安處也提醒消費者,過年前後網路食品銷售廣告會更多,賣家切勿以身試法,買家也要睜大眼睛,不要受騙。

賣家在網路販賣韓國很夯的「解酒糖」,並PO文宣稱可解酒,「在喝酒前吃當作預防或試喝酒喝吃可以醒酒……快速分解酒精」,食安處說明,糖果在台灣屬於食品,「怎麼可能會解酒!」這已涉及違反食安法廣告誇大不實,去年至少查獲10件違規,通知賣家說明,發現許多人都不知違法。

之前從日本紅到台灣的「記憶力口香糖」,號稱含銀杏萃取物,可讓食用者邊嚼邊增強記憶力,造成網路搶購熱潮,也早被食藥署認定廣告宣傳涉及誇大不實,或易誤解具醫療效能,要求下架。

台中去年網路違規食品廣告中,宣稱美白豐胸、減肥、排毒、解酒等占近8成,其他如護眼、維護心血管功能、淡斑、瘦身等等,也是常見的違規詞句,食安處舉例,像美白豐胸訴求「去斑美白、美白排毒、美白消水腫」、「黑的不走白的不來嗎?讓你變回白雪公主,不要再當黑美人」,這些廣告宣傳已涉及誇大不實。

近年食品業者或個人運用網路平台商城、臉書粉絲專頁、LINE等通訊軟體或網路直播方式,常以誇張或宣稱療效方式行銷、販售食品,藥安處食品流通組長楊雅欒強調,但食品業者及個人於網路販售食品,除了網頁產品介紹內容,對於產品薦證人或民眾留言的內容,業者也應負擔管理之責,內容均不得有誇張、易生誤解、或宣稱療效詞句。

楊雅欒說,一旦廣告標示、宣傳或廣告涉及誇張易生誤解,可依食安法可開罰4萬至400萬,若涉及宣稱療效則可罰60萬至500萬,而國人出國攜帶食品或營養品回台,用不完即自行翻譯外袋文字後上網販售,產品無中文標示,也違反食安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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